審計委員會組織及職權

為強化公司治理,本公司於2022年成立審計委員會,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3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

職稱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召集人

陳碩甫

美國長島大學 布魯克林分校 會計研究所 碩士

擔任耘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有豐富的商務及財會專業之實務經驗,並曾任職於中興大學授課講師,符合獨立董事資格,並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委員

胡啟章

成功大學化學工程博士

任職清華大學化學工程學系講座教授,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於化工專業領域有豐富的知識與實務含量,曾任匯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並兼任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特約研究,具豐富之產學經驗,符合獨立董事資格。

委員

張世其

交通大學科技管理所 博士

任職彰化師範大學企管系專任教授,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有豐富的商務、財務及管理之專業知識素養,符合獨立董事資格。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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